关于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厨房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8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厨房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的委托,就其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厨房设备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SD2015-A-G-005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厨房设备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安装完毕

5、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aqsiq.gov.cn)}

(2)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3)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带原件核查(原件经核查后当场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5)非苏州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 每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邮编:215007

联系人:叶素萍

联系电话:0512-65201419,0512-65208591(FAX)

12、答疑时间:2015年6月17日9:30。

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13、投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    13:00-13:30(北京时间)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15、开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9: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投标网、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苏州日报》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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