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的通知
日期:2020-08-0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的通知
苏住建建〔2020〕26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市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苏安码”监管措施,保障相关费用的投入,现就我市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安码管理增加费”为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为0.5‰。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详见下表:
工程类型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011707501 |
苏安码管理增加费 |
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体检、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苏安码”检录管理费等。 |
仿古建筑工程 |
021007501 |
||
通用安装工程 |
031302501 |
||
市政工程 |
041109501 |
||
园林绿化工程 |
050405501 |
||
构筑物工程 |
070306501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081311501 |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101207501 |
二、本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应按照本文规定计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9月1日前已实行“苏安码”管理的工程,在竣工结算时列入造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1日
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bmwj/202007/c45aa9cadefd40a7b51a51c2de1db1ec.shtml